瑞丰光电(30024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五天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9] - 拟定选任标准程序并提建议[9] - 选任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