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瑞丰光电(300241)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瑞丰光电瑞丰光电(SZ:300241)2025-08-26 21:06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保障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瑞丰 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 息、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