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邑股份(30050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天邑股份天邑股份(SZ:300504)2025-08-26 21:05

投资审议 - 交易涉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况之一的对外投资由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等五种情况之一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8] -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9] -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向其他企业投资除外)未达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长审批[9]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等特定情况可免于股东会审议程序[8] 投资原则与流程 - 公司选择对外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七项原则[11] - 战略投资部负责对拟投资项目调研、论证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1] - 投资项目前期调研后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再提交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1] - 经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战略投资部组织实施,财务部进行财务记录和核算[15] 投资处置 - 公司应加强对外投资项目资产处置控制,由项目承办单位或部门拟定处置方案[18] - 公司可在四种情况下收回对外投资,如被投资企业经营期满等[22] - 公司可在四种情况下转让对外投资,如被投资企业有悖经营方向等[19] -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需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9] -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需对被投资企业财产等全面清查[19] - 财务部应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20] - 战略投资部全程参与处置工作并报告进展情况[20] 监督与披露 - 审计部监督检查对外投资管理工作的八项内容[22][23] - 审计部发现问题应书面报告并追究责任[23]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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