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邑股份(30050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公司等[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3][4] 沟通与活动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6]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8] - 存在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工作规范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接受现场调研[7]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0]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活动中有八项禁止情形[14] 人员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13]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等主要职责[13] 其他要求 - 公司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6] - 公司应保证投资者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并及时答复[1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