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3007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奥飞数据奥飞数据(SZ:300738)2025-08-26 21:07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融资与授权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并通知全体股东[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0] - 股东要求发言应提前2个工作日登记,发言不超五分钟,前十名为限[23]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4] - 议事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定并解释,经审议生效[38] - 董事会有权修订规则,但须经股东会审批通过[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