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派瑞股份(30083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派瑞股份派瑞股份(SZ:300831)2025-08-26 21:05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 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各部 门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 制,并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 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