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30083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 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