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信音电子(30132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信音电子信音电子(SZ:301329)2025-08-26 21:0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披露[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6] 关联交易报告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8] 诉讼仲裁报告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9] 股东情况关注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0] 重大信息报告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知悉后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5]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15]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18]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6]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及时向证券部报送定期报告资料[16]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制定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部备案[16] 人员职责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督促重大信息收集报告工作[17]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9]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