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30132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或以上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委员,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事会任免[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督导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3]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限[13] - 通知可采用多种方式,电话等快捷方式发出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15] 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关系 - 公司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10][11] 其他规定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7] - 公司须在披露年报时在深交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 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至少十年[18]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8] -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1] - 信音电子盖章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