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3013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信音电子信音电子(SZ:301329)2025-08-26 21:06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3] - 公司及商业银行在特定支取情况发生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低于特定标准可豁免特定程序[13]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一定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8]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12] - 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有时间规定[15] - 现金管理产品有安全、期限和质押要求[15]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时间和条件限制[16]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结项时明确计划[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1] 审核与核查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并出具报告[22] 信息公告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确定应提前公告[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及时公告[22]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及时公告[17]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未尽事宜依规定执行,抵触时以规定为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