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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澜德(6882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麦澜德麦澜德(SH:688273)2025-08-26 21:0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14]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勤勉义务,有多项职责[16] - 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披露异议意见[18]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会议与工作要求 - 公司建立专门会议机制,部分事项需审议[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通知时披露[2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30] - 提供履职所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获取资源和意见[30] - 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30]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0] 制度相关 - 董事会可修改制度并报股东会批准[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