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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6884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SH:688496)2025-08-26 21:0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7] - 聘任2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7][18]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独立董事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8] - 专门会议原则提前3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36][38] - 专门会议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3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1]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3]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4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4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50]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