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科技(6884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 | 第三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1 | | 第四章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4 | | 第五章 | 其他 5 | | 第六章 | 附则 6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清越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