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低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下限的对外投资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审批[11]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投资前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16]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投资前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3种情况,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投资管理 - 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计算,未变更则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12] - 达到一定标准交易,若交易标的为股权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资产评估机构评估[12]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交易依章程执行,决策权限不得超公司董事会,且须报公司批准[14]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15] -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应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28] 部门职责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跟踪[20][28]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资金筹措与收益控制[14][23]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审计工作[15] -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22][29] 投资指标与处理 - 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考虑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和投资风险等指标[25] -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36]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总额50%或持有的股份超过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产生重大影响[40]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与公司统一的企业文化[42] - 对外投资使用实物或无形资产需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22] - 控股子公司应于每年2月底前编制上年度工作报告及本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草案,经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后上报公司[48] - 控股子公司每季度应向公司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52] - 公司对出资额未超资本总额50%或持股未超股本总额50%且无法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参股公司[59] - 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并报董事会备案[44]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应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5] - 控股子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关键财务人员聘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48] - 公司财务部门对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施指导、监督[51] - 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53]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控股子公司经济效益、工程项目等事项实施审计核查[55] - 参股公司应按公司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60] 信息披露与制度 - 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对子公司信息有知情权[62]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63] - 重大事项包括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七类[64] - 子公司须设人员负责与董事会秘书进行信息沟通[65]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66] - 本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6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69] - 制度所属公司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 - 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70]
清越科技(68849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