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10]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需披露[1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需披露[1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需披露[16]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需披露[16] -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需披露[16]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4][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4]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25]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宜[22]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派驻参股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3] - 重大事件报告程序为:董事等知悉报告,董事长敦促披露,部门等负责人上报,董事会秘书审核起草,提交审定审批[27] - 公司交易达规定标准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8]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8] 文件保存与查阅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33] - 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公司信息披露及履职记录文件,年初将上年文件资料归档[33] - 查阅已公告信息披露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由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提供[33] 定期报告流程 -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理层有关人员负责定期报告草案编制[29] - 审计委员会需对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29] 信息保密与沟通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5]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5]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9]
天保基建(00096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