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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0009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天保基建天保基建(SZ:000965)2025-08-26 21:05

交易决策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4] - 交易成交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4] - 交易产生利润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4] - 1500万元(含)以下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决策[4]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和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关注[4]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担保规定 - 对特定担保对象单笔担保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5][7] - 担保总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5][7]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8]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9] 董事会秘书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多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10] 董事会会议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1]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董事和监事,经同意通知时间可不受限制[11] - 董事会定期会议等特定情况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