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集团(000759)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成员5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召集人1名,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3]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成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3] 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项[9] - 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审计委员会其他情况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配专人负责日常工作[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