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信息(0009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 1 -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员内经二分之一多数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 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 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