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