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或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设董事长1人。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权 利和义务的具体要求,由独立董事制度进行详细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