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交易审议权限 - 董事会审议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或金额的交易[8][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 - 3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0] - 董事长决策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等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执行[18] 会议相关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并提出议案[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3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37] 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4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暂缓表决[51] 其他 - 表决票和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44][53]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董事会会议不再审议相同提案[50] - 董事长应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督促落实并通报[55][59]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