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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装备(0008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冀东装备冀东装备(SZ:000856)2025-08-26 21:06

管理办法审议 -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5] 实施与管理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协调,董事会工作部门负责具体工作[8] 审核与登记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需履行审核程序,相关事项需登记[8][9] 材料保存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9] - 国家秘密相关登记材料经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报注册地证监局,无需向深交所报送[9] - 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登记按“一事一登记”原则填写材料,不得含具体信息[9]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注册地证监局和深交所[10] 实施时间与解释权 - 本办法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 登记相关 - 涉及商业秘密及保密商务信息的豁免披露与暂缓披露登记[21][23] 披露方式 - 豁免披露方式包括豁免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有关内容等[21] - 暂缓披露方式包括暂缓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有关内容等[23] 信息文件与类型 - 豁免与暂缓披露信息所属文件有年度、半年度、一季度、三季度报告及临时报告[21][23] - 豁免与暂缓披露信息类型涵盖重大交易、日常交易等多项[21][23] 确认事项 - 需确认是否完成内部审核[19][21][23] - 需确认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21][23] 其他要求 - 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需附后注明[21][23] - 披露对公司或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需附后注明[21][23] - 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