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000856) -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拟修订稿)
冀东装备冀东装备(SZ:000856)2025-08-26 21: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8年4月10日经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8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二亿二千七百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二亿二千七百万股[10][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公司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6] -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经理、副经理等为高级管理人员[10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4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91]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4]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5]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0]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或/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3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5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地点、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1] 清算与章程修改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136][137] - 公司在三种情形下修改章程,如法律修改、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141] -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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