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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视源股份视源股份(SZ:002841)2025-08-26 21:0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2]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全体股东并说明原因[17]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及主动撤回股票上市提案还需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表决权相关 - 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2]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事项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 其他要点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对特定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30]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22]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34]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2] - 本规则将随相关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修改而修订[46] - 本规则中“独立董事”含义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46]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46] - 本规则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执行[46] - 文档提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