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0006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原则包括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6]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8] 说明会召开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10]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权益维护 - 公司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活动[11] 职责分工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职责[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人员要求 - 非授权和未培训的公司人员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14] - 公司需设立或指定专职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4]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类情形[14]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4] 培训与档案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5]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5] 活动记录与披露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6] 平台关注 - 公司应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及媒体报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评估评价 - 相关组织可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状况进行评估评价[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