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002307)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8 月 独立董事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