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解除与补选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信息披露与手续办理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等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8] -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五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1] 股份转让与履职规定 - 董事在任职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7] - 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仍需履职[6] 解任程序与赔偿 - 股东会解任董事应提前通知并允许其申辩[7]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赔偿[9] 投票与交易规范 - 相关董事未停止履职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7] - 公司董事买卖股票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