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变更提议需征得其同意[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变更请求需征得股东同意[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6] 董事会提案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20] - 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会提案;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披露相关信息[2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1][46]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表决;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需事先通知并说明原因,会计师事务所有权陈述意见[21] 会议费用与通知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4]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2]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29]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2] 表决权限制与征集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作为征集人征集股东投票权[35] 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7][38] 股东发言 - 股东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10分钟,发言次数不超2次,增加需主持人同意[40] 决议相关 - 公司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8] 监管措施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50]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50] 优先股审议与表决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就包括种类数量、发行方式等事项逐项表决[39][4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之一,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47] 规则相关 - 规则是公司章程的细化和补充,未列明事项或条款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53] - 规则解释权属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会,修订由董事会拟订草案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3]
三维通信(0021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