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0021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5] 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认可[19] - 临时会议通知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做好记录[19]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委托出席需遵循六项原则[24] - 总经理等可列席会议[27]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讯召开[29] 提案表决 - 除一致同意外,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31]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部分事项有额外要求[39][40]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42]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48] 其他规定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35] - 董事会应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44]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内容多项[50][51]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会议记录,有意见可书面说明[5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需保密[57]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