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精工(30107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重大信息界定 - 下属公司含分公司、控股超50%子公司等[2]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需报告重大信息[3]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重大信息[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属重大信息[7]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信息[8]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董高无法履职超三月属重大信息[9]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重大事件需披露[10][11] - 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1]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应配合披露[11] 信息披露义务 - 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12] 信息报告要求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24小时内报董事长并通知董秘[14][17] - 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24小时内向董秘报告[15][17] - 文件签署前知会董秘,进展变化及时报告[15] 公告流程 - 临时公告文稿由信息披露部门草拟,董秘审核[20] 咨询与生效 - 对信息披露有疑问向董秘或交易所咨询[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修订[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