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资本(600390) -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矿资本五矿资本(SH:600390)2025-08-26 21:26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不满50%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8]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17][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20]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多项限制原则[27]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多种表决方式[34] 决议规则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不得行使表决权,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7]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38] 其他事项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决策[9] - 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授权对象每半年报告行权情况[6][1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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