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通知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需给出书面反馈意见[7][8][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需发出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15日前通知[15]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决议通过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及出席会议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10%需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特别决议程序[17]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股东会选举董事根据规定或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24]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6]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7]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7]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7] - 会议记录需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1] - 股东可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2] -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情形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33]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5] - 有表决权股份指普通股及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36]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五矿资本(600390) -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