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0万股[2] - 公司股份总数为65154415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5]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或子公司原则上不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名[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9] - 部分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其他事项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5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5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6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3]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6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7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72]
奥拓电子(002587)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