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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脉医疗(688016) - 心脉医疗: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心脉医疗心脉医疗(SH:688016)2025-08-26 22:15

融资审批 - 单次或累计流动资金融资金额未超5000万元,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7] - 单次或累计流动资金融资金额超5000万元但未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含)或未超15000万元,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审批[9] - 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且超1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0] 融资合同管理 - 融资合同签署之日起7日内报送公司档案室和财务部备案[9] - 已获批融资事项,获批准后90日内未签合同,再办理视为新事项需重新审批[10]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担保合同管理 - 经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获批准后30日内未签合同,超时限办理视为新担保事项[22] - 担保合同签署后7日内报公司档案室和财务部备案[24] 担保后续管理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7] - 财务部应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15日前了解债务偿还财务安排[25] - 公司有关部门(人员)、下属企业得知担保诉讼等突发情况,应在第1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2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财务部应追偿并披露情况[26] 担保申请与审查 - 被担保人提交担保申请书时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19]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利害关系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19] - 子公司对外担保须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再由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决定并实施[19] - 财务部审查担保合同,对不利条款要求对方修改或拒绝担保[21] - 财务部应密切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异常向公司总经理报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