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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脉医疗(688016) - 心脉医疗: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心脉医疗心脉医疗(SH:688016)2025-08-26 22:15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内审部职责与报告 - 内审部对公司财务和内控检查监督,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7]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年度和半年度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内部控制审查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3] - 审查重点为对外投资等事项内控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16] 报告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评价意见[18]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24] 监督考核与责任 - 建立内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1] - 被审计单位重大违法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赔偿[21] - 审计发现违规依制度处理,内审部可提处分建议[21] - 内审人员违规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