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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德鑫泰(300881) -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盛德鑫泰盛德鑫泰(SZ:300881)2025-08-26 22:16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分、子 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部分用语的含义: (一)"母公司":指公司,即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 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 企业。 (三)"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 司。 3、超过授权范围的资产处置、资产或债务重组等; 4、股权转让; 5、公司合并或分立; 6、变更公司形式或公司清算等事项; 7、修改《公司章程》; 8、公司认定或分、子公司认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1 第三条 公司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