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3000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8修订)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统一公司信息 披露渠道、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 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