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30000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8修订)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二章 对外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 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财务资助的除外。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 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他第三方应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但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