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30000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8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相关委员会中应过半数[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 任期届满前异常致比例不符应六十日内补选[14][15]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独立性审查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专项披露[8] - 深交所审查候选人材料,有异议不得提交选举[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8]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等保存至少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通知股东会时披露[2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及时发会议通知,保存资料至少10年[25] - 采纳独立董事延期提议[26] - 相关人员配合,否则可报告[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7] 津贴与利益 - 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不得从公司取得其他利益[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