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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30000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8修订)
天海防务天海防务(SZ:300008)2025-08-26 22:1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 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