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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300008) - 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8修订)
天海防务天海防务(SZ:300008)2025-08-26 22:1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现参照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根据《天海融合防 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普通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 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 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 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数集中 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他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最后 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五条 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独立董事与普通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具体操作如下:选举独 立董事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