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0025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草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草案)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 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递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前,应提前 5 个工作日 向公司进行书面申报,并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当日书面通知公司证券事务室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审慎判断被担保方 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 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