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00283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裕同科技裕同科技(SZ:002831)2025-08-26 22:16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选举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召集人等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董委员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行使部分监事会职权[7] 内部审计报告机制 - 内审部门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报告一次内审情况,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9]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委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一次[9] - 内审至少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一次并报告[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为投票,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8]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8] 工作细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0] - 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规定为准,解释权属董事会[20]

裕同科技(00283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