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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00283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裕同科技裕同科技(SZ:002831)2025-08-26 22:16

财务资助规定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三种情况除外[2] - 资助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四种情形下资助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5] 特殊情况处理 - 资助对象为超50%控股子公司且无关联人可免部分规定[5]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资助时公司可提供[6] 流程与披露 - 提供资助前财经管理部评估、审计部审核[9] - 审批通过后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9] - 披露应向深交所提交五类文件[13] - 董事会通过后二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3] 其他限制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为他人提供资助[14]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对外资助[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