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30047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5] 选聘要求 - 公司应选聘符合规定且满足多项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3]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费用与决策流程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选聘方式与资料保存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8]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12] - 选聘等相关文件保存至少10年[14] 改聘情况与流程 - 公司出现五类情况应改聘[15]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18]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处理[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