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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30047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神思电子神思电子(SZ:300479)2025-08-26 22: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704.0865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704.0865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认购情况 -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3600万股,认股比例60%[19] - 北京同晟达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股份1200万股,认股比例20%[19] - 天津清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588万股,认股比例9.8%[19] - 济南优耐特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32万股,认股比例7.2%[19] - 李连刚认购股份120万股,认股比例2%[19] - 王廷山认购股份60万股,认股比例1%[19] 股份限制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2]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批准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股东会审议批准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38] - 股东会审议批准每年度内借款发生额(包括贷款转期、新增贷款)在上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0%以上的借款事项及相关资产抵押、质押事项[3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5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5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0]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3]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决议[12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1]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1]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