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000563)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公司董事长和至少1 名独立董事。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合理可行的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的治 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 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