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0005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 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及《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设立及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