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瑞(30016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6]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项目可行性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12][13] 资金使用期限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7]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17] - 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5][16]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21] - 使用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2]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23] - 募投项目用原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23] 核查与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27]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8] 违规处理 - 擅自变更投向,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责任董事赔偿损失[30] - 违规使用资金,公司追偿并要求赔偿[31] - 董事、高管致信息披露失误,公司追究责任[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