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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顺科技(001400) -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顺科技江顺科技(SZ:001400)2025-08-26 22:17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交选聘议案,负责选聘与监督审计[6]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公开选聘要公示结果[6][7]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8] 评价与费用 - 评价事务所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9][10] - 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降20%以上要说明情况[10] 续聘与改聘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由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议[10] - 公司改聘情形有五种[14]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审计委员会调查后提议,股东大会前委任新所并提交审议[21] - 非应改聘情况,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不得改聘[22] - 拟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拟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3]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及审计进展[18]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需全面了解评价前后任事务所并提交意见[24]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大会通知,前任可陈述意见[15] - 拟改聘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6] 其他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审计委员会关注五种情形并保持谨慎[18]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严重的事务所经决议不再聘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