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 时将有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 务人"包括: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