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联特科技联特科技(SZ:301205)2025-08-26 22:19

董事会秘书管理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8] - 聘任前向交易所报送资料,无异议可召开会议聘任[10]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需有培训合格证书[9] - 连续三月不能履职等情况,一个月内解聘[11]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13] - 董事会会议记录载明多项内容[12] - 股东会会议通知载明召开日期、地点等内容[13] 信息披露 - 每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公告报告[15] - 临时股东会决议、重大事件发生后二个工作日内披露[17] - 合同或担保、关联交易、大股东持股变化达一定比例为重大事件[17] - 信息披露核查工作每半年一次[15] 其他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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